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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!胜诉判决远超当事人预期20余万元

时间:2021-01-13 14:27 来源:中畅律师 浏览:0

2020年12月16日,高先生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书,法院判决:一、被告龚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先生偿还本金600000元;二、被告龚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高先生支付借款利息(利息以本金600000元为基数,按年利率15.4%的标准,从2018年12月12日当日起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),如未履行还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
案情回顾

经朋友徐先生介绍,原被告共同商定开发经营学校食堂项目,双方拟定被告承诺在成为龙华区某小学法人后,由原告承包该小学食堂,为此原告支付给被告60万元,否则需要支付相应利息。

办案过程

案件的关键点,在于双方对资金内容的约定,既包括投资又包含借贷,容易对双方法律关系产生混淆。同时本案被告多次借口推脱,拒不偿还。

所以财产保全对于委托人而言,有着几乎与判决结果同等重要的地位。因此,对于保全,刘小宝律师一刻也不敢松懈。

多次往返于深圳房产管理局、不动产登记中心,竭尽全力的调查被告的财产信息,切实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
并且刘小宝律师在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中,对于双方资金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,最后成功让法院采纳自己的观点。

判决结果

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!胜诉判决远超当事人预期20余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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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小宝律师对本案的宏观把控,以及对双方法律关系的深入研究分析,使本案的判决在最大限度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为了保障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,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。所以本次案件中刘小宝律师为及时采取限制被告处分自己财产,宁可自己多跑几趟,也要让委托人的利益更早得到保护,并最后的得到了远超委托人预期多出20万余元的利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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